“粮仓起火,敌人已经杀进来了,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过去?”一名后勤兵道。
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炒菜师傅从帐篷内拿出兵器,他的兵器是一把大砍刀。
“还犹豫什么,虽然我们是后勤部队,但大营都要给人烧了,还不去拼命?”
说罢又有几人拿出了自己的作战武器。
众人同仇敌忾,都拿出了看家本领,一起奔赴战场,属于他们的战场。
罗云的武器是一杆缨枪,枪身乃精铁打造。
赶到粮仓,那里已是火焰滔天,驻守的宋军只有不到五百人不到,而观敌军,起码一千人左右,两军已经乱战一起。
而敌军多为轻骑兵,铠甲也没戴。看来他们早已有这计策,趁宋军正面交战之际,派遣小部队,意欲捣毁宋军大本营。
可是。
罗云想不通的是,他们是从哪里过来的?通往这里的道路只有一条,而宋军的驻守兵不可能没看见?这些都太过奇诡了。
还是说,他们其实早早就埋伏在这里了?只待这一刻?
所以他们才会轻装便行,间或就藏在这附近的村庄里,乔装打扮成百姓?
罗云越想越觉可怕,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号称蛮夷的中山国,其实并不那么蠢,是我们太低估他们了。
要知道,这些后勤部队大多也都上过战场的,面对此种凶险场面,他们大多都一股脑儿冲杀了出去,炒菜师傅挥舞着一把大刀,立时便砍倒一名敌军。
也没等罗云多想,当先一骑敌人向着他冲来,敌人手持一把弯刀,向罗云奔来。
眼看敌人就要与罗云擦肩而过,而届时敌人势必会一刀挥过罗云的脖子,头颅掉在地上,这一向是蛮夷之辈的作战方式,不用任何招式,因为招式就是一击毙命。
在三分之二秒后,敌人到了罗云身旁,劲马带着呼哨之势奔行,马上敌人果然身子一倾,手中弯刀携着破空之势划来。
罗云脚下一踢,铁枪如蛟龙出海,携着破冰之力迅速刺去,但因为敌人的弯刀已是太近,罗云索性将枪一打,打掉了敌人手中的刀,然后,没有丝毫犹豫,枪身继续向前探进,只一下,枪头便刺入敌人的心脏,罗云往后一拔,鲜血瞬间濡湿了对方的衣襟,然后敌人倒栽下来。
有了第一枪之后,罗云也不再胆怯了,而是战意燃烧,罗云纵身一跃,跃上敌人的马匹,然后一勒缰绳,劲马呜鸣一声,一人一马向着乱军中奔驰而去。
人声鼎沸,大多都是厮杀声,惨烈的厮杀声。马失前蹄,断手断臂,或者人头落地。
罗云第一次近距离地目睹了所谓战争的惨烈,但看着那些身手不错的杀人者,罗云只从他们脸上看见了麻木,对,那就是一脸麻木不仁,间或他们早已习惯了这种生活,所以才能更得心应手,杀人就如同砍瓜似得,如同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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