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重振大清:第三十七章 改革 二(2/2)
2.《大清帝国海洋法》规定,大清帝国海洋属于大清帝国皇帝陛下和所有大清帝国公民,公民要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大清帝国领海范围(由北向南):渤海全部地区—济州岛(今韩国济州岛)(古时属朝鲜,于振伟这次是强取豪夺)—冲绳岛—西表岛—菲律宾群岛东海岸向外延伸200海里―苏禄群岛—沿今九段线到曾母暗沙―马六甲(包括马六甲海峡)―苏门答腊岛西海岸向外延伸200海里。
《大清帝国专利法》就是保障全国人民发明出来的物品权力,是按照后世制定的,为的是提高全国人民的创造力。《大清帝国宪法也是仿照后世来立法的,规定:大清帝国是由大清帝国皇帝陛下领导的、以工农阶级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帝国主义国家。这些于振伟称之为“中国特色帝国主义制度”。
《大清帝国工业用地法》大体规定:允许百姓开办工厂(除涉及国家机密厂务,例如:军工厂、航空工厂),但工厂必须到工商局注册,才能成立,否则属于违法经营;工厂必须依法缴税,还要优待工人,对于废水废气处理则属于环境法。
《大清帝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所有公民必须爱护环境,生活污水、农业用水不乱排放,必须与工业污水一同排放到当地的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才能排放。
《大清帝国农业法》规定:人人都可以有土地,如果私人不满现有土地可以去土地局申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按照自己能种的极限获得土地,缴税依然按照全年总产量的百分之九缴税。个人可以前往林业局和土地局申请创建林场,缴税按照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九缴税。猎户必须前去环境局办领猎户证,否则狩猎视为违法狩猎。渔民则可则要前去渔业局办领渔民证,否则其捕鱼行为则视为违法捕鱼。
《大清帝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大部照搬后世,不同的是:规定16岁以下公民为未成年人,享有本法案。
《大清帝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公民不允许私自携带枪支,一被查出则可获刑。普通商家保安只可前去警局领取警棍,不得拥枪,一旦被查出,直接没收其全部枪支。猎户只能去警局领取专用猎枪,并办领持枪证。军队里,非执行任务或训练否则枪支必须入库,枪支一律不准许打出军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打报告经过上级允许方可持枪出营。
基本就这些了,于振伟现在感觉前途一片光明,如果这些法律执行下去的话,整个旧中国一定会焕发光彩的,于振伟望着大臣们说:“众爱卿都幸苦了,这是天终于把该死的法律都确立了,众爱卿一定会名留千古的!”这时左宗棠站出来了,说:“皇上,这几天幸苦的都是您,大部分全部都是您说的,臣等只是说了点意见。”于振伟摇摇头,说:怎么能这样说呢!众爱卿的功劳朕都知道,所以今晚上,朕摆大宴,为各位庆功!”众大臣跪下:“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时张之洞问:“皇上,那这些法律什么时候颁布呢?”于振伟满脸笑容说∶“哈哈,朕在咸丰三年不是在天安门广场旁建了个大会堂吗?朕明天上午就在那公开签订法律,这件事也靠大家再忙忙,今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消息发出去,让西方那些列强看看,谁说我大清不讲法律!到时候让老百姓也来看看。”
大臣们都觉得不可思议,虽然这个皇帝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惊喜,但他们还是想不到,皇帝三年前就建了这个大会堂,遽然是为这词牵法律而修建的,皇帝居然那么早就开始布局立宪,可见皇帝的心机,大臣们都暗自说:“看来我们得小心了!不然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于振伟一说完,左宗棠立刻说:“皇上不可!如果让老百姓进来,万一碰到刺客怎么办?”
于振伟想想说:“这倒也是个麻烦。”沉思了一会儿,于振伟想:为何不弄安检呢?后世北京处处安检,治安好得很。于振伟坚定的点点头说:“朕决定了,在天安门入口拉围栏设立安检。”
左宗棠问:“臣愚钝,请问皇上什么是安检?”
于振伟把安检介绍了之后,大臣们都吸了口冷气,这样的话经过层层安检,有谁能带武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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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本章可能剧情有点无聊,但为了写本章,小编我查了很多的关于各国领土面积的资料,那个总面积的数据是小编我将一些国家面积总和加起来才算出来的,希望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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