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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贼外史:叁·沮丧(2/2)

    流氓乙眼里的侠女也不是侠女,而是个有点特立独行的美貌小妞,以为她不过是想跟男人玩一个叫“比武”的游戏,因此兴高采烈,把这件事当成嬉戏。为了增加气氛,流氓乙一边怪叫一边对着空气瞎比划,猴拳、狗拳、流氓拳,乱打一通,把杜鹃烦得要死,也把作者烦得要死……再跳过!直接开打。

    “看招!”侠女的第一击仍是用脚,女人和男人的对打还是用脚比较文雅。身怀武艺的人出招都比较准,而且有效。流氓乙正兀自耍到自创的僵尸拳,舌头伸得长长的,结果下巴被踢了个正着。除了当场一屁股坐倒,还把舌头给咬破了,血淋淋的。侠女跟人比武很少见红,不料刚起手就把对方弄得这么惨,愣了一下,心里没由来的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也就不再进击。退开几步,做了个气派的收式,宣布战果:“你输了,下一个。”

    三个旁观的流氓见同伴摔得狼狈,也没去留意侠女说了些什么,一齐指着流氓乙捧腹大笑。流氓乙本来咬了舌头已经很火大了,再被甲丙丁这一哄笑,气登时不打一处出,口齿不清地叫骂着爬了起来,怒冲冲地朝侠女扑上去——管你什么游戏不游戏,老子吃了眼前亏,先找回来再说(淳朴的乡下流氓——作者注)。

    “干嘛!你输了呀?”侠女刚做了收式,想不到被打倒的对手竟然耍赖不认输,而且也不提醒一声就冲上来,仓促间不及再摆起作战架势,只好一拳照着对方的脸上打去。

    “咣”的一声;

    “哎哟”两声。

    流氓乙的印堂正中起了个包,乌青肿胀,晃晃悠悠地站在原地上发懵,两个眼珠南辕北辙地乱转。

    侠女也使劲地甩着手,跳着脚跑开了数步,牙缝里直吸凉气,却是把拳头给打疼了。

    对杜鹃来说,这种情况照理是不该发生的,因为正道武人比武,事先都会规定不许打脸。刚才那一下只能归罪于对手不守规矩,来得太突然,害得自己慌不择招,打错了部位。总之杜鹃是明白了:人的脑袋是很硬的,用拳头打拳头是很疼的。(杜鹃此时的感悟与上一章班鸠跟牛狂比武时的感悟有点雷同,笔者所要强调的也许是“男人头,别乱碰”这个道理吧——作者注)

    “懂不懂规矩呀?你输了!”侠女重复比武结果。

    旁观流氓还在大笑,对他们来说,这样的热闹实在太好看了。但热闹的主角却不这么认为,流氓乙挨了两下重的,自尊心很受伤,于是使劲摇了摇脑袋,把眼珠摇正,然后又凶神恶煞地扑向侠女,一边还大吼大叫:“小娘皮!敢打你老子!”

    打架这种事通常都是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流氓乙既愣又不要命,这种人最讨厌,而且常常还拿他没办法。杜鹃看他这模样,开始有些怯场了,她认为比武不应该是这样比,对方根本不懂规矩,输了也不知道不认输,跟这样的人打太没意思了。这么一分神,流氓乙早已没头没脑扑了上来,俯下身将她的双腿抱住,同时一头撞进她的腹部……

    “喂喂你……哎呀!”杜鹃想叫停,想说不能这样打,想喊你这流氓……都来不及了。先是肚子遭到撞击,当即就喘不上气来,然后是下盘被制,重心全失,背部重重着地,七荤八素。再然后,不省人事……

    本来,我很想把这个情节写得游戏一点,或者轻松一点,就象我跟女朋友没事打架玩那样。但是这故事所要构建的毕竟是个严肃的世界,其间所要重现的毕竟是真实的古代武人社会,根植于现实就不能回避理所当然的尴尬。

    如你所见,在更多的情况下,暴力争端是很难能够从始至终地浪漫着。小女侠从踏入江湖起,就生活在正道武人为她们这类“江湖花瓶”设定的浪漫世界里,在浓妆艳抹的假象的掩饰下,侠女几乎没有机会去认识现实的残酷性,于是也无从正视自己真实的生存能力。

    小侠女不能永远都迷醉于特定规则下的虚假快乐,需要挫折更需要棒喝,因为现实终归是现实,很不安全。昏迷中的杜鹃做了个梦,梦见宋昱又跑来强奸她,还拿绳子捆她,但是捆完以后却跑去跟客栈的老板吵架,吵个没完,似乎把正事给忘了,于是杜鹃很生气,然后就醒了。

    醒来扭扭身子,手脚不能伸展,得出第一个结论:真的被捆起来了;左右瞧瞧,得出第二个结论:此地是个荒野破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之所在;第三个结论更不容乐观:身边的吵架之人既不是宋昱也不是客栈老板,而是来自白鸟屯的四个流氓,正面红耳赤地讨论着轮奸事宜。这应该是一个女孩所能想像得到的最糟糕的“一觉醒来”吧。但是杜鹃并不忙尖叫,也没打算哭,而是叹了口气,闭上眼——听天由命之前,先静静地做一番检讨。

    起初,侠女还想为失手找点儿理由,比如对方耍赖,比如自己不小心。后来终于承认这些全都说不通,都被人捆起来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原来,以前的比武都做不得准,那些侠都没认真跟我打。”

    ——“原来,我竟然这么弱,连一个最普通的小流氓都打不过。”

    ——“原来,行走江湖一点都不好玩。”

    不说了,小侠女至此顿悟,回到现实。而代价就是:失掉了自信,心情无比沮丧。如果不是第二天上午尿急挣脱绳子然后撞见宋昱一行,杜鹃也许就此退出江湖。当然,也可能天涯海角满世界找宋昱,总得有个人来负责她的归宿才行。

    后来,是很后来的后来,杜鹃跟牛狂说了那天发生的事,其时的小侠女已经有了不少真正的辉煌战绩了,就是说,已经实实在在地击败了很多对手,所以每当她回想起这天的事,就觉得很不可思议:“牛大哥你说奇怪不奇怪呀?我的武功比起以前好像也没进步多少,怎么当时就打不过一个小流氓呢?难道是那个流氓深藏不露,装作不会武功?”

    “呵呵,当然不是。”牛狂笑了笑,“你那时候只是用错了规则。比武和打架是两回事。”

    杜鹃似懂非懂,又问:“还有别的原因吗?”

    牛狂讲解出了一些道理,这里就不详细复述了。总结如下:

    任何人都有弱点,你不能因为轻视对手而忽略掉自己的弱点(再怎么小流氓人家也是男的,力气可比你个姑娘大);反过来,对手即便不强,总也有某个方面强于你——比如狗的牙齿。你如果看一条狗不顺眼想打它,可以拳打可以脚踢,就是别张开大嘴巴扑上去跟它对咬——拿自己的弱项去碰对手的强项,不会有好结果。

    牛狂这个狗比喻挺好玩,说的是打斗的智慧,估计杜鹃能听懂,并且就此解开心结。而故事,终于又可以回归主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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