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妻似乎也知道此战的重要性,在出征的前一晚,给了林修极大的鼓励,在林修的教育下,她在某方面的技术已经跨越了这个时代。
翌日,林修站在营地门口,对着1800名士兵高呼:“此战,必胜!”
“必胜!必胜!”
“……”
雷鸣般的呼声显示出士兵们的决心,他们将誓死完成这个任务。
路上,林修不停询问林武关于那个首领的情报,士兵们的任务是打仗,而自己作为一个领袖,要做的便是和对方玩政治!
对方叫里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但这人绝对不普通,首先,他很矮小瘦弱。
在这个时代,虽然大多数原始人都长得比较矮,但战士都是很强壮的,身高也基本在一米七以上。而且能成为部落的首领,要么是女性,要么是年纪比较大的长者,要么是个人战斗力很强的猛男。
即使是汉克这样整天喝花酒的家伙,真正上了战场,也是很勇猛的。
也就是说,智力型的首领,基本上不存在。
自己以前是,但现在也不完全是了,因为林修觉得,就算每天都有无数点子,但大部分事情都还是交给下属去做了,完全可以腾出时间来锻炼身体。
一个合格的领袖,起码不能被暗杀吧?
里斯也好酒,嗜酒程度比起马丁和汉克也不逞多让,每天都喝得大醉,但是,早上一定会去军营巡视!
除此之外,他还有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爱好,喜欢收集尸骨!
林武说,在他的屋子里喝酒,很不自在,因为他的屋子里摆满了人头骨,没有细数,但上百个肯定是有的。
里斯介绍,这都是他打败的敌人。
“真是变态!”林修忍不住骂道。
在地球上,有一些残暴的君主,也喜欢这样做,以显示自己的地位,震慑手下。
“那个部落的族人,是不是都把里斯当做神?”林修问。
“你怎么知道?”林武好奇。
林修呵呵一笑:“我就是知道。”
虽然这种人变态,但无可否认,他们都是一方枭雄,这样的人,善于攻心,很难对付。
林修宁可面对数万大军,也不想和这样的人联手,因为你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会不会突然倒戈,在后面捅自己一刀。
看来这次结盟,自己是选错对象了。
但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回头路,林修倒是想亲眼看看,这个里斯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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