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五年(188年),将近十一月,洛阳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尽管太阳还未完全下山,可来自北边的黄河冷风,越吹越刺骨。
东城门旁,有一屯士卒持矛挂刀,甲胄齐全,情况后,立即向王季行了一个军礼,然后亲自带着信符,回城去请示了。
“司马,那边有个酒肆,我们去坐坐,喝口酒暖暖身子。”
周仓指了指路边的一座酒肆,酒肆很简朴,就是用木架搭起的一个木棚,后面有三间竹房。
不过,由于城门旁边来往的人甚多,周围更有不少贩夫走卒叫卖,所以生意倒不错,里面有不少脚夫路人在歇息。
王季左右看了看,总不能站在城门口等吧,于是就点点头道:“也好。”
二人没走几步,就到了酒肆门口。
那酒肆小厮见了,立即吆喝道:“吆,二位军爷,喝点?”
周仓像是个老江湖一般,带着王季进去,找了一个靠边的清净位置坐下后,就叫道:“两斤上好猪臀肉,在来半瓮烈酒。”
“好咧,马上就到,上好的烈酒当然数本家的火云酒。”那小厮喝了一句,立即去张罗了。
王季看得新鲜,这酒肆坐满了酒客,喝的好像都是一种酒,估计不论周仓怎么要求,这火云酒都是数得着号的。
不一会,二人的酒肉就上来了,酒是粗陶罐装的,有些浑浊,肉不怎么香,白白的,色泽也不好看,上面还有两根没剃干净的猪毛。
“喝吧。”王季也不怎么计较,对周仓示意后就猛灌了几口酒,虽然酒度数不高,跟后世米酒差不多,但胜在手工粮食酿造,也没有后世那么多花样弄假,能暖暖疲惫寒冷的身子,还算不错。
周仓比王季喝的还猛,并且对那煮烂的猪肉也不计较,直接用上面切刀割了两块,就囫囵吞了,估计也是饿了。
不过,没等吃完,酒肆外面,忽然闯来了一群年轻汉子,他们扎着散发头髻,衣服歪斜,有点像后世的古惑仔,走起路来很嚣张。
“都让开,这里我们离剑馆包了。”
“识相的滚开,离剑馆办事。”
一群人对着酒肆一拥而上,然后嚷嚷骂骂,吓得卖酒小厮连忙躲了起来,而那些客人听了离剑馆名号,也是惊惧不已,纷纷离席往外跑,就算有一两个想仗义直言的,可看对方那么多人,也只能憋屈的往外走去,不敢反抗。
“什么离剑馆?”周仓没动,有些疑惑。
王季没吭声,也没动,因为他感觉,这些人好像是冲着自己来的。
果然,那些青痞把客人赶走后,立即向王季围来,一脸冷笑,不怀好意。
周仓一发觉不对,顿时就站了起来,挡在王季身前。
王季手握刀柄,也站了起来,他看着周围的青皮,有些奇怪,自己刚来洛阳而已,得罪谁了?
“小春哥,快上酒。”
突然,一道突兀的声音响起,镇住了众多青皮,也让王季和周仓一愣。
王季不禁向声音源头看去,那是一张大号矮脚长案,长案前坐着一位身穿红衣的妙龄女子,红衣女子身材娇柔,脸庞明丽动人,堪称美色。
不过,红衣女子虽长相俏丽可人,但动作实在让人不忍直视,她右脚盘地而坐,左脚却直接飞起踩在长案上,一双红色蛮靴闪闪发亮。
“快上酒,聋了吗?不做生意了?”红衣女子一手拿着大海碗,一手连连拍着长案不满大叫,跟江湖粗豪一个样。
“来了,来了。”
酒肆里面忽然钻出一个青衣女子,她拿着一坛酒满脸苦笑,最后为红衣女子倒下一碗,劝道:“红姐,何必呢,快走吧。”
众人都些惊讶,明明刚才红衣女子叫的是春哥好不好,怎么成女的了。
“走什么走,大爷我还没喝够呢。”红衣妙龄女子不满的叫了一声,最后对着海碗猛灌。
众人一阵愣神,合着这位红衣女子趋向有问题,女的当成男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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