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一个成功的写手吗,显然不算,只能算是刚刚进入门槛,还没有完全吃透商业化小说写作的精髓。这部《勾魂儿》就是适时出现一记警钟,告诉我,写作不要想当然。
这部小说最开始出来的时候就历经坎坷,我的本意是想写关于阴间的前传,比如解铃的出身,李大民为什么会这样,刘洋和罗稻的命运会怎么走向,齐翔又在干嘛呢等等。当时构想的挺好,兴致勃勃,有几段重头戏几乎是在大半年前就一直在琢磨,解铃是如何学艺的,在嵩山少林拜高人为师,又如何认识了小师妹容敏,初恋是个小妖精等等。以及费长房的葫芦,葫芦里被封印的人造人,大神铁拐李如何点化妄实二境……可真正到了下笔之后,惨淡的成绩,不好的口碑,自己都觉得特别扭的语境,繁复杂乱的布局,都让我无法把这些已经构想好的桥段写出来。
一句话,我太想当然了。想继承前文写阴间的前传,把整个故事打造成一体的系列,可我忽略了两个问题,一是我太拿自己当回事,也太拿阴间系列的小说当回事了,这小说系列本身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力,就是稍好看一点的灵异小说,而已;第二,我的笔力也不够去驾驭和统筹那么大的一个背景世界。说了归齐,我就是个小写手,规规矩矩写点灵异故事,休闲、温情、娱乐,大家看了会心一笑,这么写成绩不会差,我自己写着还不累。
我走进了一个最大的误区,以个人喜好度量大众娱乐。
南派三叔说过,当一个作家说他想写点不一样的内容的时候,记住了,千万别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