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一下子认出我们:“哎呀,你们怎么来了!快快,进屋坐进屋坐。”
我们进了屋,男孩走在最后面,小眼睛卡巴卡巴的,仍然不放松警惕。房子只有10来平米,只有一扇窗子能透进一点光亮,锅碗都摆在地上,不用说坐,简直没有可以下脚的地方。一股浓重的中药味儿忽的一下冲得头皮发麻。炕上,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
我们走过去轻声唤她:“卫婶,您还认识我们吗?”
女人不说话,眼神涣散。
老汉叹了口气:“哎,疯啦,不认人啦。”
“卫婶这病一直没有治疗么?”
“治了,大夫给开的方子,抓中药喝,可不咋见好。这老婆子平时不吵不闹,但就是不说话,半死不活的。”老汉叹了口气。
“那换个办法,用西医疗法,带婶子去医院治吧。”卢真说。
老汉低下了头。半晌,老汉想起来点什么,去水龙头下面洗了两个梨,用碗盛到我们面前,面带尴尬地说:“你看,事先也没有准备,家里只有两个梨,你们别嫌我老汉不周到,你们吃,你们吃。”
梨又小又青,我们都不爱吃,见老汉过意不去,农民就装模作样地拿起咬了一口,原本在一旁不声不响的小男孩突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老汉急了,大概是因为男孩折了他的面子,抄起炕上的笤帚疙瘩,小家伙吓得到处躲藏,农民一把将他搂在怀里,一边劝老汉一边哄着他,终于男孩不哭了,农民把梨拿给男孩吃,男孩摇摇头,偷偷趴在农民的耳朵上说:“哥哥,不是我要吃的,我想留给妈妈喝完药时甜甜嘴巴……”
这话声音不大,大家却听得真切,我们仨鼻腔里突然有股被烈酸冲到的感觉,互相看了看,不再说话。老汉不自然地扭过头去,猜是眼睛热了。
临走的时候,卢真拿出1000块钱给卫叔,这老汉说什么也不要,指着我和农民说:“白天他们也总给我钱,你...又给我,让我怎么舍出老脸收啊?”卢真费尽口舌,跟他讲:“这钱是留给卫婶和小家伙买好吃的... ...治病的钱,我们以后再想办法。”钱塞到卫叔手里,他眼圈红着说:“你们都是好小子啊,比我养的那个兔崽子强多了。”言罢,年过五十的老汉眼泪如泉涌一般流了下来。
“你们也看到了,这哪像个家,哪像过日子啊?作孽啊!”
老人蹲在地上,头上阳光充足,远处悉悉祟祟地飘来鸟的鸣声,一切都与他无关,他的福气早已经被他的儿子全部扯碎。
卫叔所说的“兔崽子”叫卫冰,是我们宿舍的老七,是那个小家伙的哥哥,也是我们的好弟弟,三年前的春天离开了人间。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微笑着对自己下毒手,甚至没皱一下眉头。他也是个聪明的人,在系里向来都是第一名,得了上万元的奖学金,被内定报送清华读研。如此有天赋的理科头脑却连生与死,一与零之间的绝对性质都不明确。他迫切地将生存死亡定义成质与量的关系,生活的量减少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质变,就一定要去死,别无选择。他不会理解,生命是世间的奇迹,荣华富贵与苟延残喘都是一,但是死亡不一样,亿万年的漫漫长夜,没有思维,没有感官,是一个绝对的零,永世不得超生。
离开卫家,卢真问:“你们也来过?”我和农民点点头,之后大家都不说话。
我们没去饭店,就在农民的小卖店里支了张桌,买了几个炒菜,看着外面逃课的稀疏人流想着过去的好日子。这是我离开学校后第二次回来,上次是和隋棠一起,我在学校里静坐了一天。后来发生了点意外,不知道是哪一庄回忆勾起了哪一根神经,我突然觉得头晕目眩,蹲在地上痛苦地用手撕扯着头发。就像一个初中生欣赏毛片,前一刻身心投入地体会着,体会到某一个层次就突然膨胀爆发了。
卢真说我酒量下降了,我方才注意他的面前已经摆了五个空瓶,而我记得大一的时候这孙子曾经五瓶啤酒下肚后管我叫大爷的。酒量这东西留着会贬值。农民大呼干杯,说卢真第一次回到大连要一醉方休。卢真用特别抱歉的眼光看着我说:“兄弟我告诉你一真事儿,你不许怪我。”
“孙子有话便说。”
“这是我第二次回大连了,上次回来见客户我呆了一天半,你们俩我谁都没见”,卢真慢悠悠地说:“我去狱里看了文明。”
我和农民谁也没说话,好半天,我嗯了一声,似乎那种天旋地转的感觉又开始了。
卢真说:“你不怪我吧?”
我说:“没事儿。”
然后我把第五瓶啤酒倒进肚里。
“你还恨文明吗?”卢真又问。农民显然比较清醒,用手拽了他一把。
“我都说了,没事儿。”
“那你还爱着邱小婉吗?”他接着问。
“你大爷的卢真,”我把啤酒瓶摔得粉碎:“你今天就是来找碴儿的吧?”
农民赶紧把我拽住,我气呼呼地坐下,眼睛狠狠地盯着卢真,听着他还会说什么不着边际的话。
隋棠所说的“不该来的地方”就是指这里。隋棠经常问我那里究竟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我哑口无言。我爱幻想,想着在梦断了的地方重新接上。我之所以这样执著是因为这梦还有余温的。
卢真最后告诉我:“文明说,他对不起你,他毁了你一生的幸福。”
我一生的幸福。
拉开这么大的架势,我终于要开口讲这个故事了。
做了这么多的铺垫,只想把它讲好。
我是个没什么大志向的人。高中毕业时我能想到的最大的幸福就是考一所名牌大学,毕业时找个月薪三k的工作,娶隋棠做老婆,和她一起过蜜一样的生活。最后一条很重要,因为在那时,她是唯一让我心驰神往的女孩。
我叫白天,我老爸是个懒汉兼酒鬼,直到上户口的来砸门也没想好给我取什么名字。那天他老人家刚刚豪饮了6两烧刀子,想到眼冒金星,后天一拍脑袋说,既然是白天出生的,那就叫白天吧。那时我刚会坐起,据老爸回忆,当是时,他话音刚落,我便坐立不稳,直挺挺地倒在床上。
那一年,我刚升高三,收到了笔友隋棠的来信。她说:“你应该感谢你老爸,他给你取了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让我一下子在芸芸众生中发现了你。”
我回信说:“我也很感谢他,感谢他那天的思维足够灵敏,否则他儿子一定会叫白酒。”
我发誓是隋棠先勾引我的,那时我在鞍山一所很烂的高中就读,业余时间参加市里的素描大赛,并且一不小心得了一等奖。再后来我的生活里便多了个盲目个人崇拜的小尾巴。李宇春的喜爱者叫“玉米”,张靓颖的追捧者叫“凉粉”,按照这个逻辑,隋棠应该叫“白粉”。
隋棠在本市的一所更烂的高中蜗居,同样读高三。如果把高考分数按等高线分布,那么鞍山这个城市的考生概貌呈瀑布状。用我的话说就是“高中烂不烂,从东往西看,东边考重点,西边读学院”。隋棠在那所通往学院的高中里过着懒懒散散的日子。据她在信中介绍,她喜欢跳舞,朗读课文,还有画画,最大的理想是成为中央电视台的主持人。我问她喜欢画什么形式的画,她说就喜欢简笔画。
“素描我总也画不好,但是我懂得欣赏素描。在你的获奖作品中我最喜欢人物脸上坚韧的表情,你依稀画出了抽搐的效果。我知道那需要深厚的功力和敏锐的洞察……”白粉隋棠说。
读罢之后我很难为情。其实如此上佳的作品只是因为一顿不新鲜的皮虾。比赛当时,我把抓揉肠脸色铁青,我在心有余悸中瞄几眼卫生纸画几笔,不想效果甚好。我如是告诉了隋棠,结果她停了我两个月的信。
我问她:“你叫隋棠是不是因为你爸爸喜欢海棠?”
她说:“他喜欢我妈妈。她的名字叫棠,他希望我能长得像她——她是一个很标致的美人。”
她说:“你为什么不问我长得像不像妈妈?”
我说:“我为什么要问呢?”
她说:“因为她是个美女啊!”
我说:“那又怎么样呢?”
为此她又停了我两个月的信。后来她说,你老爸不应该叫你白天,应该叫你白痴。
这小妮子,无非是向我暗示她长得漂亮罢了。我非但不白痴,而且对美女有一定的免疫力。其中一个原因是我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我一八四的身高,一三五的体重,高挑,阳光。我们教导主任是个中年色女,那天,她拉着我上看下看,说我像《红河谷》里恰巴的儿子,说我像《紧急迫降》里的机长。她所说的那两部电影我都看过,直接说我长得像邵兵不就完了吗?美女我也见过不少,在我眼里,美女无非就是纤细的腰,匀称的腿,再烫个负离子。满大街都是这样,扔人堆儿里都认不出哪个是自己女朋友。
另一个原因我有点难于张口。
赵咏华有一首老歌怎么唱来着?在惊吓中成长的孩子容易早熟。她唱的是个女孩,就算是个男的,时常处于色女的惊吓中也容易心理障碍。这一点我深有感触。
我原本有可能成为这所高中历史上首位考入北大的学生,至少是首位报考北大的学生。我的初恋情人是一张北大未名湖的明信片,我一天之中和她相面无数次。正当我摸挲着那清澈的湖水,决心非之不娶的时候,我那妖艳的教导主任带我去她办公室谈话。
那一次按我估计,主任至少往腋窝下面擦了半瓶香水,千娇百媚摄人心魂。 我低着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勉强和她搭着话,从那些话里我听出了**裸的挑逗。那时我刚上高三,道行不深,对身体的某个部位还不能控制自如。当我的头脑中冒出挑逗二字的时候,我便开始有了生理反应。
我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靠!完了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