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抱抱。”
无云从奉末轩的怀里窜出来,硬是爬进白今昭的怀里,别看年纪小,占有欲也很强,天天都缠着白今昭。
奉末轩为此也很头大,可是人家年龄小,再来个一哭二闹,最后被赶出房间的往往是奉末轩自己。
“好,你个粘人的家伙,啥时候找个娘子好好管管。我倒是希望你和西西一样,直接住进岳母家。”
微微的笑着嗔怒,白今昭一把抱起无云。
小孩子手不停着,眼睛骨碌碌的直盯着霜儿的肚子。
“看见了吗?下次要是生个女儿,就是你娘子,然后你就去赖着孟叔叔家。”
奉末轩瞧见无云好奇,就过来插了一句,笑眯眯的算计孟烨、
孟烨虎目一瞪“我女儿,才不嫁人,你们别来算计我的宝贝闺女。”
“真是够小气的,你没见我都嫁儿子了吗?你就嫁个女儿,那么抠门干嘛,女儿再好也不能放在家里养一辈子!”
有人吃亏,自然是要看着别人和自己一样吃亏,齐净水就是落井下石的家伙。
“你是你,别跟我相提并论,我的女儿要好好的养到十八岁再嫁人!”
孟烨完全就是护犊子,孩子都还没生下来,他就开始护了。
“相公,若是无云要是愿意娶咱们的女人,我还巴不得哩,难道你觉得他们家的孩子不好吗?”
“我不好吗?”无云乌溜溜的眼睛望着孟烨,很是认真的问道。
孟烨顿时哑口无言,人家是人多势众,他是寡不敌众,要是敢说不好,他自己的娘子第一个不会饶了他。
他憋红着脸,不说话。
看着孟烨吃瘪,众人是哄堂大笑。
无云依旧滴溜溜的眼睛研究着霜儿的肚子,他伸手去碰了碰,感觉到霜儿的肚皮动了一下。
“她在动,她刚刚要和我握手呢?”
无云好奇的盯着霜儿肚子,开心的叫道。
“大概急着出来,以后你好好的照顾他,知道吗?。”
白今昭笑着将手里剥好的花生塞进无云的口中。
无云很是认真的点点头,异常的开心。
千星看着无云,只能心里骂他,真是傻。
瞧着西西的样子他觉得很是没出息,看着弟弟的样子,他就觉得呆。
女人有那么好吗?
这么早就把自己送出去,真是笨蛋,逍遥过日子多好。
他要是娶女人,一定要娶娘一样的。
崇拜的看着自己的娘亲,千星一直觉得娘亲是最好的女人。
奉末轩挡住千星的目光,千星愤愤的转头,一个两个都霸着娘亲不放,害他到现在都是孤孤单单。
小院子里异常的温馨,喝着茶,聊着天,吃着奉末轩做的饭菜,大家都是笑着奉末轩成了妇人。
奉末轩不在意,情深深的看了一眼白今昭,只要她幸福,他就是这样又如何!
大大小小一院子,欢欢喜喜一辈子,这就是快乐,这就是一种幸福。
多年以后,宵国成为四国中最为富强的国家,人们在街头常常见一个妖娆的公子追在一个俏丽的少女身后。
那样子委实令男人们感到无地自容,女人们趾高气昂。
不过没人敢多说话,毕竟人家是四国的首富,金子都可以堆满宵国的都城。
这样的情况从十几年前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变过。
这么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像个妻奴,男人脸上笑意盈盈,妖娆妩媚的令世人惊叹。
不过那幸福的笑容,是一直如同空气中的花香一样令人羡慕。
宵国也出了一个最强势的将军,横扫其他三国,甚至是差点就灭了隶国。
听说要不是狼王的弟弟出面恳求,狼城必然毁灭。
最为离奇的是宵国的皇帝李煦,他死后,并没有和皇后同穴,甚至连嫔妃都没有一个跟随,陪同他下葬的仅仅只是一幅画。
那画中的人是谁,没有人知道,卷轴被他握在手中,放于心头。
这个皇上一生勤勤恳恳,到了死也只带走了一幅画,他无疑是令人敬仰的。
也正是有了他,宵国才有了最为繁荣的时代。
芙蓉花开了又谢,已经不知道多少年过去,唯有京城中的某一处,遍地都植满了芙蓉树,常常有一男一女漫步林下,执子之手,终究是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