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怀了他地孩子。
我是怨恨的,竟然有了他地孩子。
我是意外的,也许他会回心转意可是我却偶然的现,他的心离我,离这个家越来越远。他流连青楼,我不怕,就算在外时间再长,这里始终是他的家,而我是他名正言顺的妻,他总会回到我的身边来。
可是,他却恋上了李意的妻子,莫玉奴。
没有什么比那一刻的撕裂更让人疼痛。我完全失了自尊,失了颜面,失了一个体面女子的风度。
我以死要挟。却不想他为了莫玉奴,宁可伤了自己。血红地颜色,让我不得不绝望:他。不属于我。从来都没有。
这些都是小插曲,谁的生活中没点挫折。我相信他们迟早会分开。所以我以我张氏的名分继续煎熬和等待。
风平浪净,莫玉奴和李意远走他乡。我想,日子总算平定下来了。
可他依然。
甚至比从前还甚,他当我是疯子,眼神中除了不屑还是不屑。我嫉妒他夜里对着孤灯出神时眼神里地温情。我知道,那个女人走了,却带走了他的心,他的魂。
我真傻,真蠢。居然败给了她。
我只看顾我的儿子,我想,就这样终守到老,守着儿子过一辈子算了。
可他不饶我。
从江西回来,居然递我一纸休书,说愿守则守,不愿意就改嫁。
我想我是被他逼疯的。我真想把那张休书摔到他的脸上,可他说了一句让我恨不能死去地话:你怎么就是这么不聪明,连怡月都不如。
他。把我和青楼女子相提并论,甚至。把我踩在她的脚下。
我忍无可忍。
在他的背影中,我砸掉了屋子里所有我爱或不爱的东西。
没人知道他要去哪。要去做什么。
他甚至把家,都交到一个小厮的手上。怡月也没得到什么好处。据说被一位王姓公子挟持走了。到这时候,我一点兴灾乐祸地心情都没有。输得最惨的人是我。
到头来。我什么都失去了,连最卑微的想要守着张氏这个名分都不能。
我凭什么要让他这样的鄙薄?他为了莫名其妙的理由置这个家于不顾,难道我要为他守到死?
不,绝不。
收拾了东西,拿了休书,我回了家。
兄弟姐妹们的鄙视并不比张藏带给我的羞辱更甚。
唯一难得的,是爹居然什么话也没说。
为了这,我感激。到最后,仍然是这个并不温暖的家肯接纳我。
心情不好,我把孩子甩给丫鬟,我上街砸银子。反正都是张藏留下地,不花白不花。
我像个暴户,一掷千金。更像个败家子,无耻到极点。
这是我的自由,我愿意。只有在这种疯狂中我才能让自己地神经放松下来,不被痛苦噬咬。夜里,紧咬着牙关,疼痛在周身游走。
我恨,竟然恨无可恨。
何欢,生有何欢?
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气。我痛恨这样地天气,因为它让人嫉妒。这么明媚的日子应该属于甜蜜地年轻人,可是与我无缘。
大手掷掉一把银票,出了饰店,天居然阴了,而且像是要迎合我的心情,居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我浑身湿透,提着裙子,挎着包裹,狼狈地走在街上,可是我却在笑。
难道不可笑吗?我的生活已经一团糟了,可是我哭不出来,但是老天替我哭,那我就笑。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姑娘,需要帮忙吗?”
我回头,一个眉目如画的男子撑着伞站在我身边。我笑:“不要叫我姑娘,我有名字,叫我何欢。”
他弯了弯唇,笑得很迷人,比女子还让人媚惑,从善如流,开口:“欢儿?好名字。”
我白他一眼。一看就是浪荡公子,谁和他这么亲密,居然一开口就叫欢儿。鸡皮疙瘩能撒一地了。
我低着头在左右张望,他问:“欢儿,你在找什么?”
“笤帚。”我头都不抬。
“怎么,你起鸡皮疙瘩了?”
我抬头,瞪大双眼,问:“你怎么知道?”
他哈哈大笑。真是个妖孽,即使笑,也笑得那么温和而不失风度。
他替我撑着伞,说:“欢儿,别为不必要的小事浪费心机,我送你回去。”
不必要吗?呵,我冷笑。我人生中所有的大事都没有了,就剩下这么点乐趣,他也要剥夺?回去?回哪?那个如坟墓一样的笼子?
注:何欢,即为张藏前妻。(全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