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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八一中文网 > 武侠修真 > 乱世凡劫 > 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缘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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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凡劫:第一百八十七章 有缘再聚(2/2)


    司墨耸了耸肩,“就是公子教我们的时候啊,我这几日一边巡逻,一边在马上默背,就自然背会了啊。”

    他可不会告诉小胖子,自己早就料到公子会来这么一手。也不怪你不知道,如果你从小就被逼着拿剑练刀法,拿刀练枪法,乱练一通,还有那个什么左右互搏,你也会想到的。事实证明,还是自己了解自家公子。

    小胖子将石头送的小刀插回皮靴,站起来郑重地向林子峰施了一礼道:“是有才不用功,请师父原谅,有才这就回去背诵,给我一个晚上的时间,明日定当完成功课。”

    看着严肃认真的小胖子,二人都有些诧异,司墨忍不住出言问道:“胖子,你怎么叫公子师父?辈分乱了,我们是兄弟啊。”

    吴有才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我们是兄弟没错,可是在商贾一道上,我吴有才就认准了峰哥是我的师父,我一定要学会可以称霸天下的金融,此志天地可鉴!”

    说完,小胖子又行了一礼,“弟子这就回去背诵,请老师明日检查,弟子告退。”

    看着真的转身离去的小胖子,司墨摇了摇头,“脑子坏掉了吧?”

    “呵呵,让他去。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执念,他这个执念还不错,而且他现在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比我强啊。这次见识了师父混元境的修为,我很受打击,前路漫漫,我觉得我有些失去方向了。”

    司墨犹豫了下,开口道:“司墨愚笨,不知道公子究竟是怎么想的。可是司墨相信,以公子的聪慧,用不了多少时间就会重新找到方向,重振旗鼓,惊动天下。世上有些人就是来改变世界的,司墨相信公子就是这种人。”

    “这马屁拍的可以啊!你的功夫出类拔萃,没想到这嘴上的功夫也是了得啊。”随着声音,一道白色的残影飘到二人身旁。

    “谁?!”司墨张手就将长枪吸到了掌中戒备。待看清来人时,才放下心神,重新放下长枪,开始转动羊腿。

    “就你一个?萧然呢?”

    “回中山国去折腾你那个什么乾字部了。哎,这块熟了,割给我。”来人正是因为无聊,随着萧然去荒漠深处清理马贼的一剑宗弟子,许鹤轩。

    看着狼吞虎咽的许鹤轩,林子峰发现他眉宇中的疲惫之意,“怎么才去了这么几天,连斯文样子都丢了?被你师父看到,还不罚你。”

    鼓着充满羊肉的腮帮子,许鹤轩鼓鼓囊囊的说道:“我杀了很多人。”

    林子峰挑了挑眉,“很多?”

    “恩,我亲手杀死的就已经上百了吧?开始还觉得不适,可是后面竟然习惯了。这也就算了,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杀人?我不就是因为无聊和那个长得像女人一样的家伙出去,怎么最后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

    一旁翻烤羊腿的司墨接话道:“你杀的都是马贼,那些家伙就没有一个好人,手上都有人命,你杀他们不是应该吗?”

    好不容易将口中的羊肉咽了下去,许鹤轩看着跳动的篝火,摇了摇头说道:“对,也不对,我去杀他们,看上去他们是马贼,可是为什么是我去杀?为谁杀?我不是从心里要为了百姓除害而去,而是为了你要杀,是你下的命令。”说着,歪头看向了林子峰。

    林子峰点了点头道:“没错,是我下的命令,有什么不妥吗?”

    “对于你来说,当然没有什么不妥。可是我想问你,你现在是影卫魁首,也是我们一剑宗的掌门,这两者是一样的吗?只要你下了命令,我们都要去杀吗?”

    看着许鹤轩认真的脸庞,林子峰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是自己疏忽了,想了想说道:“不,不一样。影卫是组织,是执行命令的机器,无非是看掌握它的人是否可靠,是否值得这台机器运转。只要是值得,认同,那所有的命令都必须无条件的执行。

    可是一剑宗不一样,他是宗门,是传道解惑的所在。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道。毁灭他人并不能契合每个人的道。宗门只是为门人们打开那扇能够成为更好的自己的大门。应是无稽,逍遥,随性,成道。”

    “说得好,我想了这么多天,也没你转念间想到的多。看来师伯把掌门之位传于你,真的是慧眼识珠。鹤轩自愧不如。

    恳请掌门准许鹤轩游历人间,寻找自己的道。”

    许鹤轩不止说得恳切,竟然规规矩矩的跪伏于地,像叩拜宗门长辈一样,一个头就磕了下去。

    当然,如今作为一剑宗宗主的林子峰,确实受得起,但是这一跪,无关乎这些,许鹤轩是在迷茫时,感到林子峰的一番话使自己解惑,所以心甘情愿的磕了这个头。

    “准!哎!伙伴们都散了,我心中也很是不适。可是你们都需要找寻自己的道,我不能拦着你们。只是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道路上发光发热,我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是!弟子谨记在心!鹤轩告退。”规规矩矩地行礼后,慢慢的退出了好远,才运转功法,一阵微风,消失不见。

    “公子,刚才说的那句真好!我们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小墨现在感觉全身都是力量。”

    “呵呵!不错!我之前想的太多,太乱了,大好少年郎,强说什么愁?!”

    “来,我教你唱歌。”

    “公子,我学不会,还是你自己唱吧!”

    “切!没品位,听着啊!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全书完)

    写在最后,其实这个故事呢,只是刚开了一个头,但是因为作者我呢,是第一次写书,没有什么经验,成绩也不理想。就当一次练习了,接下来会投入到另一本书的创作当中。如果喜欢这本书的人变多,也许会有续作吧,谁知道呢?呵呵,各位朋友们,有缘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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