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明末不留遗憾:第203章 条件(2/2)
第五,叛军应交出一切铠甲、火器弹药及各地府库中的所用钱粮物资。
这五条要求在清廷中引起了一片哗然,有的人甚至认为,与其接受这样屈辱的条件,还不如和明军决一死战。那些清军入关之后才投降的汉官,基本上都主张接受李定国的要求,毕竟这帮人绝大部分都是文官,凡是没出任过地方督抚的,除了投降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罪名,顶多也就是罢职回家而已,他们的籍贯基本都在内地,家乡已经被明军收复了,所以斗志全无。至于那些武将,该叛变的在战场上都叛变了,剩下的多是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即便有罪,一般也不重。而那些在关外就入了伙的汉军旗人就不同了,他们中有很多名位列明军提出的清算名单之上,而且籍贯多为辽东,已经完全和清朝捆绑在一起了。满蒙官员之中,意见也不一致,主张决一死战的固然有之,但也有很多希望接受条件或者再讨价还价一番,就算投降,也比灭族强得多。
岳乐是对清朝现在的处境最清楚的人,以明军对清军的仇恨,恐怕明军中要求把所有旗人全部杀光的也大有人在。李定国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已经顶着很大的压力。当然,李定国对于保障清军的人权也没什么兴趣,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很希望把清军全部消灭,可是那就意味着明军也会付出巨大的伤亡。已经到了平定天下的前夕,不论谁倒下都冤得慌。居庸关之战,为了歼灭不到一千清军,李来亨部居然死伤了两千多人,超过八百人葬在了八达岭下,再这样打下去,用武力强行收燕平辽,至少一万人要倒下。何况清军手上还有人质,如果岳乐和博洛决定情急拼命,他们有能力拉京畿地区的数十万百姓一起下地狱。
岳乐很犹豫,如果满洲人能够集体撤回关外,哪怕交出沈阳、辽阳,回到赫图阿拉去,再过二十年,把几万孩子抚养成人,满洲人还能重新崛起。可是很显然,明军不可能给他们这个机会。明军提出的方案基本上贯彻了“不杀”的原则,可是比大屠杀更能导致满洲人的彻底毁灭。明朝给他们安排的安置地虽然也是“女真故地”,可基本上都是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或者大兴安岭一带的未开发地区,比已经有成熟的农业的原建州女真居住地区更要艰苦不知多少倍,还时时受到俄国人的侵袭,基层士兵们能有多少为了坚守女真人的身份放弃关内的平静生活去跑到那种苦寒之地戍边?留在关内的人的下场基本上也是遣戍,但是青海、河西等戍边地有明朝的统一组织,有已经形成系统的农业和手工业,生活条件总比黑龙江强得多。还有很多家庭的壮丁死在了战场上,只剩下老幼妇孺,他们去黑龙江显然是不可能生存的,必然会选择留在关内,这些人不会被发配流放,而是混在普通的难民里分散安置到各地的屯田营庄,既然如此,改用汉姓汉名,从此自称汉人也就是必然之事了,否则非被邻居活活打死不可。能回到关外的,只有一部分最顽强的清军,既缺少妇女儿童,又被拆得七零八落,恐怕很快就会被当地的汉人驻军或者蒙古人、索伦人同化。这么损的主意是他妈谁出的?李定国这种直肠子的人绝对想不出这么缺德的办法。(孙可望:“我出的,有意见吗?”)
岳乐如果同意了明军的要求,将意味着“满洲人”这个成立仅有十二年的民族彻底成为历史,一两代人的时间之后,恐怕连女真人都将不复存在。拒绝投降,血战到底,能落一个轰轰烈烈,如果选择活着,就要放弃民族身份。
平心而论,李定国、孙可望提出的这一套同化女真人的政策,比清朝的做法要文明温和得多,至少没有“留头不留辫,留辫不留头”。如果有女真人在退回关外之后能始终坚守自己的民族传统,也没人会把他们怎么样。但岳乐很清楚,没有多少人能做到。
即便满洲人能最终消灭明朝,又能如何?岳乐这个满洲亲王都在不自觉地学习着中华文化,只要长期和汉人共居,满洲人说汉语、用汉字都将是不可避免的,这是以往所有入据中原的民族都无法避免的。实际上,现在老满洲人经过和辽东汉人多年的共居,已经或多或少都能说汉语了。源出鲜卑的独孤、尉迟、长孙、慕容、宇文、万俟都成了汉姓,辽、金被蒙古征服之后,其民也都成了汉人,连自己的文字都没有的沙陀人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以至于石敬瑭都被骂成了“汉奸”。
岳乐认了,他们这些王公贵胄吃饱喝足之后可以追求些更高的精神追求,可是那些普通的女真士兵百姓还得活着。三十年的时间,女真族打光了一整代人,却落到如此地步,是该放弃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