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长明回头望向了丁曼菱:“钱。”
丁曼菱看得愣了,怔怔的一点头:“钱。”
卫长明又从怀里摸出了那一封信,递给了她:“让你看看他给我的信。”
丁曼菱抽出信笺,一张张的看了过去。末了抬头望向了他,还是怔怔的,不明白他的用意。
卫长明问道:“怕不怕我回去找他?”
丁曼菱慌忙点了头:“怕。”
“不是有小叶了吗?这里还有这么多的钱,够你们两个过日子的。”
丁曼菱盯着他的脸,不知道他这话是认真的,还是戏谑。盯了片刻,她没能做出判断,于是发了急:“你——不行的,我只和他生活了两天,我就要疯了。你别受他的骗,他把话说得再好听,你也不要回去!你这次要是回去了,这两年你就白受罪了!”
卫长明含笑望着他,想拍拍她的脑袋,可她如今已是一位叶太太了,就算她真是自己的亲妹妹,如今满了二十岁,又已经结了婚,自己也不能对着她动手动脚了。
“好。”他说:“那我听你的,不回去了。”
“不是这次不回去,是永远永远都不要回去。”
他笑了:“我懂。不但我这个人不回去,他的钱,我也不要。杜森送了我一万,四舅还会再给小叶一些,加起来,眼前的日子也就够用了。等过了年,我再找份差事,我这个人啊,什么都会干一点,饿是绝对饿不死。”
然后他将那保险箱关闭锁好,将立柜也恢复了原样。丁曼菱帮他将衣服挂回柜子里:“咱们尽快搬家,离这个柜子远远的。这个钱可不能碰。他一点都不在乎人命,杀人就好像杀鸡那么平常。那些钱上肯定都带着血,花着也不吉利。”说到这里,她停了动作,似乎是有点怯:“我知道他是你父亲,有些话我不该说得太狠,可是……”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一狠心:“他就像个漩涡一样,你不疯,跟着他久了,被他卷进去,也要变疯。咱们三个人里,数你是靠山,我俩出了事,你能来救,可你若是出了事,我俩想去救你,只怕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若是真到了那个时候,我们眼睁睁的看着你受苦受难,别说我了,就连小叶也扛不住。别看小叶嘴硬,他不傻,心里知道你好。”
“他不傻,我更不傻。”他实在是手痒,忍不住还是拍了拍她的脑袋:“明天就去见房东,不管四舅走不走,咱们该搬家就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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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卫长明回到亭子间里,慎重落笔,写出了一封回信。
这信很短,一如他对沈明玉的心意。他对沈明玉,实在是无法再谈任何感情,沈明玉越是强调他们的父子关系,他对沈明玉越是无法原谅。
所以他不要沈明玉的钱,也不见沈明玉的人。沈明玉如今不过是四十多岁,还算壮年,如果以他这个活法,还能有幸活到七老八十的话,那么到了那个时候,他愿意为风烛残年的他养老送终。
也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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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卫长明出门买了信封,将自己的回信封好,交给了四舅。
如此过了将近十天,这封信终于随着四舅返回天津,又被四舅托人、辗转的送到了沈明玉面前。
沈明玉的混乱头脑,似乎是非常适合这个混乱的世道。那一夜过后,他似乎只是随便的点了点手,那些先前投奔了沈明石的旧部下们,就蜂拥着又奔向了他。他算不得军事方面的人材,心中也没什么主义宗旨,然而凭着他的疯狂和直觉,他几乎是在几天之内,就又拉起了一支队伍。
他的胸中从无仁慈可言,昨天,他刚给他的弟弟发了丧——弟弟已经被烈焰吞噬去了大半条命,活着也是受罪,于是他把他从医院里接了出来,亲手送了他一程。
兴致勃勃的打开信封,他几乎是在一瞬间,就读完了卫长明的回信。
他早就知道那孩子对自己不会有什么好话,所以此刻也没有特别的沮丧或愤怒。从信上移开目光,他昂起头想了想,心情还是不错,因为自己迟早是要老朽的,所以那孩子也迟早还是要回到自己身边的。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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