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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红薯
赵小清眼中一亮,急忙打开包裹,惊讶了一声,嘴角弯出一个愉悦的弧度。
冬日落雪烤红薯,多么惬意的时刻啊。
以前冬天,加班很晚,她一个人开车回家,都会去街头买一个红薯,寒冷的冬季里最大的温暖跟满足。
看着躺在包裹里的三个拳头大小的红薯,赵小清迫不及待的拿起火钳,将火盆里的炭火拨开,将红薯一个个埋了进去。
顺娘疑惑开口道:
“小姐,这是何物,还要用火来烧?”
“此物叫红薯,味甘且细腻,可烧,可煮,可蒸,易饱腹,是一道非常美味的人间美食,关键是好种植。”
赵小清眼睛放光的看着火盆,舔了舔嘴唇,六年都未吃过红薯了,好怀念啊。
胃癌最后两个月,躺在病床上,最想吃的便是烤红薯了,可惜那时夏季,根本就没有人卖红薯,她也不愿再去麻烦父母奔波,想不到重生后,还能吃到那个味道,真是太高兴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屋子里渐渐传出一股香味,元哥吸了一口气,咽了咽口水道:
“小姐,这个烤出来好香啊。”
赵小清算着时间,将红薯扒了一个出来,用筷子戳了戳,已经熟透了,不顾烫手,拿起红薯左右两手换着拍着上面的炭灰。
顺娘见了,急忙从身旁拿了块帕子,心疼道:
“小姐,刚从火里拿出来,烫到手可怎么办,快用帕子包住。”
赵小清摆了摆手,高兴道:
“不烫,红薯就该趁热吃。”
她慢慢掰开了红薯,里面黄橙橙的,散发着一股香甜味,拿了一半递给元哥,便吹着气一口口咬着吃了。
元哥惊喜的接过了红薯,那股香甜直面而来,他不顾烫口,大咬了一口,立刻烫得跳了起来,却舍不得吐出,他呼着气咀嚼着红薯,热气扑腾的满脸通红,待咽下红薯后,他舔了舔口中,回味着那股香甜软绵味道。
剩下的红薯他没有再吃,想带回去给弟弟小宝尝尝。
赵小清很快吃完了半个红薯,又将其他两个扒出,一一掰开,竟发现,是三种不同品种的红薯,有红心的,白心,还有紫心的。
紫心红薯跟紫薯不一样,外观跟一般红心差不多,在现代多产于贵州地区,味道比其他的红薯都要甜得多,口感也更加细腻。
她将红薯分给了顺娘跟元哥,并让顺娘给在外守夜的进宝也带了一半,顺娘第一次吃到红薯叶惊喜连连,东祁糖比肉贵,平时能吃到的甜食不多,这个不仅味道甘美,还能吃饱,做法也简单,要是能在村里种出来就好了。
赵小清吃完最后一半紫心红薯,心思便活泛起来。
根据陈福信中提到的,这个红薯是他在当地的一个密林里无意发现的,属于野生品种,当地农户都甚少知道。
这个地方地处于四国交界处,人烟稀少,不知道那个密林除了红薯还有没有其他的好东西。
我的绘画技术太抽象了,《蔬菜瓜果指南》中,土豆,芋头,红薯基本都长一个样,陈福难免识别不清,看来,还是得我亲自走一趟,村里的生活平和单调,也没什么娱乐,人生漫长,我何不效仿一下先古时期的神农尝百草,为这个时空的百姓做点贡献。
最起码,我有一定的认知基础,不会把自己吃中毒,而且一路上还可以寄情于山水,世界这么大,重生了一次,何不活得自在快活些。
赵小清越想越激动,前世学生时代是学霸,只知道学习考证,毕业后又是个工作狂,为了工作,连恋爱都没时间谈,后来得胃癌死了,更是连口舒心饭都没吃上。
重生到这一世,好不容易有点小钱,又有大把的时间,两年多后的□□不知道会扩展成什么样子,她每天只要有钱都在存粮,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保住,人在危难中能有几分理智。
罢了,别想这么远,趁着还活着,多看看这个世界,这条命都是捡来的,我还有什么可顾虑的。
想到这里,赵小清眸光闪亮,打定了主意,不管以后如何,现在,她首先要做的,便是去那个密林,寻找下还有没有其他的农作物。
“元哥,去叫陈喜回信给陈福,让他就在历阳等着,顺娘,快收拾行李,多带点银票,我们也去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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