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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我一次又一次的梦见沐耀明。品书网他站在诺丁山长长的石阶尽头冲我挥舞手臂,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住了半边脸颊,但露出的那半边,还是英俊的像个叹息。
我突然发现他白色衬衫上有若隐若现的血迹。我惊叫着,沐耀明你怎么了,怎么了?他却突然就倒在了地上。
可是,等我走过去,除了一地的鲜血,什么也没有。他消失不见了。
正文。
一九一四年的英国没有夏天。
嗯,这样说不对,是一九一四年在英国的叶紫苏没有夏天。
彼时,我刚从自己的国度失恋回来,于一场浓雾中和心爱的男人分别。
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们的人生道路截然不同,如果在回国之前我明白这一点,或许我根本不会回去,会一直和他呆在英国自欺欺人下去。
如果没国,我们的人生道路是相同的,奋发图强,努力进取。我想当音乐学院的第一名,他想做最优秀的建筑师。
回到英国,夏天还未过完,关于我们的回忆就“当啷”一声砸在眼前。
刹那间,整个世界全是灰色的,尽管外面是苍翠让人睁不开眼的绿,但我窝在房间里,如同狗熊企图冬眠。
这个城市,鸟语花香,莺啼燕语,连空气里飘荡着甜丝丝的气息,这个城市,曾是沐耀明和我的城市,他曾牵着我的手,于夜晚霓虹闪烁的十字街头,吟诵着拜伦那首著名的《我看过你哭》,声音像电台里播放的唱片一般深情而感伤。
如今,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拜伦的诗句至今我仍记得。
……
像一朵梦中出现的紫罗兰,滴下清透的露珠。
我看见你的微笑——连蓝宝石的光芒。
都因你而失色。
它怎能比得上在你凝视的眼神中,闪现的灵活光彩。
就如同夕阳为远方的云朵,染上绚烂的色彩。
缓缓而来的暮色,也不能将霞光逐出天外。
……
在金陵的时候,为了不让姐姐担心,我总是强颜欢笑,装作坚强,回到英国,除了功课,我就总是呆在屋子里。
从前那个社交场中娇俏又可爱的叶紫苏已经死去,那些美丽的裙子,已经要变成破布烂在墙角。
我甚至连收拾它们的兴趣都没有了。
如果林绍峰没有来,或许我也会在回忆里像那些衣物一般发霉。
第一次在英国见林绍峰,我都没有认出他来,记忆里他是个让女孩子都会妒忌发狂的美男子,可如今,眼前站着的人,满脸胡须,一脸苍桑,比非洲的野人好不到哪儿去。
“夏天都快过完了,走吧,二小姐,咱们一起去晒晒太阳。你也尽尽地主之谊,招呼下我这远方来的客人。”
他捋捋我乱糟糟的头发,把他头顶上那顶帽子摘下扣在我的脑袋上,然后在墙角那堆衣服里挑了件看上去比较平整的裙子套到我身上。
我想把帽沿反转到脑后,却发现那是一顶软毡帽,前后不分,只好盯着林绍峰那双笑起来迷死人不偿命的眼睛。
“你别管我,林绍峰,你根本不知道想一个人的时候会顺带想起一首诗,然后你就把那个诗人的所有诗句都拿出来看,吃饭时看,睡觉时看,甚至上厕所都在看,一直看到你能够背出整本的诗集。这种感觉你试过吗?林绍峰,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你又想那个混蛋了?”林绍峰的笑陷在他的大胡子里,但我还是看见了,他只裂开了一边的嘴角,那样子的笑容像个嘲笑。一点也不好看。
对一个失恋的人笑,这是多么大的嘲讽。
所以我用圣经里的箴言答他:“对伤心的人歌唱,就如冷天脱掉他的衣服,又如在他的伤口上擦盐。”
最后,我们还是没有出去,林绍峰整了一大锅肉汤,往里面煮青菜,煮蘑菇,煮他切的像纸一样薄的肉片,大团大团的热气从翻滚的锅里往外冒,我往自己的调料碗里加了好几勺辣椒。
辣椒的辛辣呛得我眼泪大颗大颗的一直往下掉。
真好,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哭一场。
后来,林绍峰说他看到我一边笑着大口往嘴里塞羊肉,一边掉眼泪的时候就爱上了我。
虽然那会儿,我三天没洗头发,没洗澡,整个人像一只发了霉的土豆。
他却觉得无比美好,比在金陵的时候,我穿着整整齐齐的美丽衣裙美好,比我挑着眉露出无懈可击的笑容美好。
因为那一刻的真实,他爱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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