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于桥南也由于桁扶着,走了出来。于桥南看了郑胜一眼,再对他点了点头,让于桁继续搀着往国子学内走去。
郑胜望着空旷的学校,无奈的摇了摇头,走了出去。
郑胜抬头看了眼太阳的位置,它还没走到正中间的位置。这半天时间,他有一半是用来走路了,另一半大多是参观拍卖行了,剩余部分由和刘安养对话与进来国子学的时间平分。ii
为什么总感觉国子学就是座野鸡大学似的,他随随便便就被“录取”了。反正他并没有心思花在这里,也就无所谓了。
郑胜开始想着接下来的计划是回司马歆宅子,继续宅着?还是做别的事情?
想一想,每旬前三天的上午来国子学上课。即每十天上三次半天的课。这课的会令后世把除了睡觉时间外,其他时间全都在拼命学习的学生们无语凝噎了!
空闲的时间太多了。以后恐怕只能一直宅在家里。那今天出门了,不如多逛一会儿?
郑胜作出了决定,然后他望着人海般的铜驼街,有些惊慌。要去哪里?他不知道啊!
这年代,没有地图、没有手机导航、没有旅游指南,什么都没有!一个人呆在完全陌生的大城市,简直是要命的事!ii
刚才,应该让刘安养等待片刻的。郑胜下意识的打算直接回司马歆宅子去!
但他最后还是汇入了人海之中。
正如刘安养所说,郑胜对洛阳金市这些热闹的地方很感兴趣。那里是一处堪比铜驼街的繁盛之处,但不同于铜驼街的是,那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各式各样的人都能遇到。
郑胜向路人打探了消息,得到了去往洛阳金市的路径,甚至可以说那是一条捷径。
郑胜拐进铜驼街西侧的一处小巷子,一直往前走。竟然只走了数百米的距离,他便来到了这人声鼎沸、摩肩接踵的洛阳金市。
这里是和铜驼街迥然不同的世界。
走在街上的绝大多是衣着简朴的普通人,他们穿梭在人群中,各自忙碌着生计。做小买卖的小贩、来买东西的居民,还有和秃发鲜卑那些人打扮类似的胡人。ii
郑胜走到一个食肆附近,突然感觉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他摸了摸袖子里的钱,放心的走进了这间食肆。
“客官请进,客官是一位?”跑堂的小厮立刻上前招呼道。
郑胜点点头“我是一个人。”
“好的,您请这边走。”小厮领着郑胜往前走着。
郑胜看着这间不大的食肆,一共摆了大约十多张桌席——是需要盘腿而坐的草席子,确实很简陋。
但这食肆依旧人满为患。郑胜一眼望去,几乎找不到空余的位置。这饭似乎还吃不到了啊!
小厮最后却“神奇”的把他带到了一处只有两人的位置。
“客官见谅,请您与这两位挤一挤坐下吧!”
不就是拼桌吗?郑胜无所谓的点点头,道“好的。”
他把目光投向这两位各据一边,位置相错的两位身上,显然他们不是认识的朋友,甚至连认识彼此的打算都没有。
听到又要加人进来,坐在左手边的满脸须发的高瘦青年没有一丝反应,继续大快朵颐着自己面前的大盘猪肉。
而右手边的青年,看起来像是一个士人的模样,虽然穿着一身有些破旧的麻衣,但坐姿端正,正小口的喝着面前的酒水。听到小厮的话,他眉头稍稍一皱,似有些不满。
“客官想要来点什么?”小厮问道。
郑胜想了片刻,道“就照他的猪肉,给我也来一盘。不过,我不要太肥的!”
小厮惊愕的顺着他手指向的方向,看到了那个满脸须发的青年面前的大盘猪肉,他轻声嘀咕了一句“又来了一个怪人。”
“好的,您请坐,稍等片刻。食物马上就来!”小厮大声道。
郑胜走到满脸须发的青年身边,和那士子模样的青年面对面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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